5.1萬!揚州一男子伙同情人賣掉兩名親生子女
俗話說“虎毒不食子”,
(相關資料圖)
父母對自己的孩子有撫養(yǎng)、
照顧的責任和義務。
而揚州一男子竟伙同情人
賣掉兩名親生子女
近日
揚州市檢察院公布了這起典型案例
△活動現場
2016年底至2019年9月間,揚州男子秦某在明知妻子嚴某身患嚴重精神疾病、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情況下,拒絕履行撫養(yǎng)義務,離家后與女子高某公開以夫妻關系長期共同生活。2016年至2019年期間,二人以民間送養(yǎng)的名義將兩名親生子女分別以2.5萬元、2.6萬元的價格賣予他人。
隨后,秦某的外婆代為提起追索撫養(yǎng)費民事訴訟,要求法院判決秦某履行撫養(yǎng)義務,并申請檢察機關支持起訴。
檢察機關循線索深入調查核實后,以秦某涉嫌遺棄罪、拐賣兒童罪、重婚罪,高某涉嫌拐賣兒童罪、重婚罪等多起事實,督促公安機關刑事立案,最終,在多部門的配合下,法院最終以遺棄罪、重婚罪和拐賣兒童罪對秦某和高某依法作出判決。民政部門提起撤銷秦某、高某監(jiān)護權的訴訟,檢察機關依法支持起訴,同時針對被害人的現實困境,依法為其申請了司法救助金。
記者了解到,2022年至今,揚州檢察機關以新修訂的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實施為契機,立足辦案和監(jiān)督,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效能。對實施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,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4人,起訴131人。
來源:揚州檢察、現代快報
編輯:阿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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